山东财经大学“×××奖/助学金”协议书
甲方:
乙方:山东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资助优秀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甲方决定向乙方捐赠设立“×××奖/助学金”。双方就此项奖/助学金的使用和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奖/助学金的设立期限
甲方在乙方设立×××奖/助学金的期限为____年(____年至____年),期限届满后,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续。
二、奖励/资助对象及金额
甲方每年捐赠人民币______元整(如捐赠款为其它货币,按基金会接收当日的兑换汇率计算),用于奖励/资助___名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研究生),每人一次性发放人民币_____元(或按甲方要求分批分期发放)。
具体专业、年级和分配名额等要求如下:
1、 ……………………
2、 ……………………
3、 ……………………
……
三、奖/助学金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4、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在院(系)或专业排名位于前 名。
5、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在读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
四、奖/助学金的评审
1、该奖/助学金在每年的9月份开始评审,具体评选工作由乙方依据本协议的要求和《山东财经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山东财经大学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管理规定》进行。
2、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可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初评公示后,报山东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
3、评审结果在学生处网页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乙方向甲方报送评选结果。
五、奖/助学金的管理
1、山东财经大学委托乙方全权负责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募集资金、接受捐赠以及管理和使用捐赠资金。乙方设立“×××奖/助学金”分帐户,每年向甲方提供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为便于该奖/助学金的顺利评定和发放,甲方可于__月__日前按照以下方式将其捐赠资金交付给乙方:
(1)将捐赠款转入(或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山财分理处
户 名:山东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账 号:15112401040001088
汇款单上应注明该款用于“×××奖/助学金”项目,以方便款项及时发放给学生。
(2)将捐赠款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或者现金形式直接交付。
3、在收到款项的7个工作日内,山东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按实收到的捐赠金额向甲方出具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
六、甲方可对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乙方承诺本捐赠资金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该捐赠款有效管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山东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山东财经大学奖助学金捐赠协议文本.doc